中新網11月26日電據日本共同社報道,關於兩名中國籍男子周桐和劉浩因接觸日軍遺棄在吉林省敦化市的毒氣彈受傷而嚮日本政府索賠一案,東京高等法院26日以“事故難以預料”為由維持了東京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駁回了原告方的訴求。兩人將繼續上訴。
  審判長園尾隆司指出,2004年發生事故時,日本政府已協助中國回收遺棄在各地的毒氣彈。園尾否定了日方的賠償責任稱“此次事故現場屬調查對象外,難以預測到武器的存在”。
  判決書顯示,周桐和劉浩於2004年7月在敦化市內小河玩耍時發現了毒氣彈並接觸了漏出的液體,出現手腳起水泡等癥狀並住院。之後留下了免疫力降低容易感冒等癥狀。
  2008年年初,周桐和劉浩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嚮日本政府提出3300萬日元的索賠,要求“還我健康身體、健康生活”。
  去年4月16日,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就中國吉林省敦化侵華日軍遺棄毒氣彈泄漏事件訴訟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受害者周桐和劉浩要求日本政府給予賠償的訴求。當時,東京地方法庭認為:毒氣彈造成原告受害是事實。日本政府未防止事件發生也是事實,但這並不能認為是日本政府的不作為。  (原標題:日本法院再駁回侵華日軍遺棄毒氣彈受害者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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