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閆碩) 凌晨4時下夜班,長春一小伙騎自行車沒回家,而是用鑰匙將小區的A、B兩區內停車位上車輛,從頭划到了尾,達27輛車……昨日,記者從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分局西新派出所瞭解到,小伙已被刑拘,劃車原因是為什麼呢?
  1月8日7時開始,陸續有20多名群眾來到西新派出所報案稱:自家的汽車在金色歐城小區A區和B區內停放一夜後竟被劃傷了。該小區距離派出所較近,是誰這麼囂張,而劃車的原因又是什麼?民警針對案件發生區域縝密佈控,併進行調查走訪,查找案件偵破線索。
  根據監控錄像,劃車的一幕出現。一名年輕男子騎個紅色山地車,戴著眼鏡,凌晨4點時,用鑰匙將A、B區的停車位上的車輛從頭划到尾,不過卻放過了幾臺面包車。
  1月9日20時許,民警巡邏至小區A8棟樓下時,發現一名騎紅色山地自行車、戴眼鏡的年輕男子與監控中的嫌疑人很像,於是上前盤查,最終在男子家中找到了他作案當天騎的自行車和鑰匙。
  據瞭解,王某,30歲,在該小區暫住。到底是什麼原因劃車呢?據王某交代,他說和這些人都沒有私人恩怨,劃車就是當時一時衝動。
(原標題:小伙凌晨劃傷27輛車 一時衝動的代價是刑拘)
(編輯: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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